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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举报指南

信息来源: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: 2014-12-19浏览次数:

联 系 方 式

来信请寄: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

   曲阜师范大学纪委 监察处收

邮编:273165

举报电话:0537-4455662

举报邮箱:jiwei4455662@126.com

 

信 访 举 报 指 南

一、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:

1.针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3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。

二、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。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三、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优先办理,及时回复。

四、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外的问题,请向相关部门提出。

 

 

怎 样 写 举 报 信

举报信书写方法一般分为开头、正文、结尾三大部分。首先要有醒目的标题,标题应直接点明被举报人以及举报内容的性质,如“关于某某涉嫌贪污问题的举报”。

开头,应介绍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基本情况。详细写明被举报人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。如果被举报人是多人的,应分别写清楚。实名举报还应单独或在落款位置注明举报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写信时间以及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等内容。

正文,是举报信的关键部分。陈述违纪违规问题事实要清楚、完整,对事发时间、地点、手段、过程、后果,及知情人、证明人、联系方式等细节情况力求准确、详实。叙述可依事发时间顺序展开,也可围绕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细述。总之,应做到被举报人或事件指向明确,待核查问题线索清晰。如已经掌握了被举报人违纪违规证据,应同时写明,并采取适当方式转交纪检监察部门,另有证明人、知情人时,还应写明知情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办法等。

结尾,可以发表自已对被举报人或事件本身的分析判断及认识、看法等,也可提出自己对问题解决、处理的要求或建议。